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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市政协委员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高凤良

 

住房构筑梦想   使命承载期盼

——记市政协委员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高凤良

高凤良,在职研究生,会计师,注册资产评估师,民革盘锦市委员会副主委,市政协委员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。

坚定信念,在工作实践中丰富人生

自参加工作以来,他既在辽南的县级财政工作过,又在省级财政工作过;既在美丽富饶的海南工作过,又在国家级贫困县朝阳喀左县工作过。2014年11月,作为全省首批挂职锻炼党外干部中的一员,他被分配到大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处任副处长,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。

恪尽职守,在为职工服务中奉献真诚

以往,盘山、大洼两县财政供养人口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,在他的建议和协调下,两县财政供养人口自2007年均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。同时,辽东湾新区、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也都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,实现了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覆盖。2018年,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实现新突破,缴存职工人数达到14.03万人,创历史最高水平。2018年,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实现新提高,为全市2893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.93亿元,完成年计划的100.4%,有效地支持了广大职工个人住房条件的改善。2018年,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实现新增长,截至年末,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15.45亿元,活期存款1.84亿元,做到了保值、增值、安全运行。

牢记使命,在发挥社会责任上率先垂范

坚持勤政廉政,做人民满意公务员,是高凤良信奉的座右铭。

作为盘锦市政协委员、民革副主委,他参与完成的《民办教育规范发展》《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》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》等提案被市政协列为重点督办提案,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。

2008年,他荣获盘锦市五一劳动奖章和盘锦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先进个人,2009年荣获盘锦市劳动模范光荣称号,2013年被推选为十二届全运会火炬手,2015年获民革辽宁省委“关注身边大小事反映社情民意”活动先进个人,2016年荣获民革盘锦市委“参政议政先进工作者”荣誉称号,2017年撰写《关于加大资本融资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提案》被评为优秀提案,2018年《关于迈向国际化诚信要先行的提案》被评为优秀提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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